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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机构

环保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03-26 00:00:0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 

第一章 总 则

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、加强学生会的内 部管理、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、强化学生 会组织建设,特制定本条例。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 和骨干,要热心为同学服务,关心他人,主动维护广大同学 的利益,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。

第二章 例会制度

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。通过会 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,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 在的问题和不足,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。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:

 (一) 提前五分钟到会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缺勤。

 (二) 请假(手写请假条)必须得到部长或主席的批准并签 字,不得由他成员代请。

 (三) 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,积极准备,会上踊跃发言, 缩短会议时间,提高会议效率。

(四) 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,并做 好会议记录。

(五) 开会时手机调为静音,时刻保持现场安静。

第三章 工作制度

 (一) 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,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 计划交办公室。

 (二) 各部在学期末,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 档。

 (三) 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活动策划书,活动结束后两天_x0008__x0008_之 内交工作总结。

 (四)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 工作。

(五) 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,对主席 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,不得拖延。

 (六) 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,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 子存档,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。

 

第四章 财务制度

(一) 学生会经费在主席团、学院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。

(二) 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、批准、报 销。

(三) 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 学生会办公室备案。活动期间由社会实践部统筹经费,活动结束 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,由组 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。

(四) 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,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,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。任何活 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,以 节约高效为宗旨。报销发票须有经手人、审核人、负责部长、主 席的签名,并努力做到少用钱、不乱花钱。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 纪律。

(五) 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、节 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。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, 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。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 需要增加活动经费,必须报主席团批准。

 (六) 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(法 定代表人姓名,地址,电话等)以便日后查看.

(七) 学生会主办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,由主席团授 权,办公室及纪检部审查,并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布收支情况。

第五章 考核制度

(一)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,提高学生会干部的素质, 真正做到奖罚分明,特制定本考核制度。

 (二)考核方式

 (1)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,每人每月的基础分为 0 分,按本制度规定,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。

 (2) 考核对象:学生会全体成员。

 (3) 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任免、奖罚的重要依据。 评优评先由考核分为基础。一学期考核成绩负 10 分进行警告, 负 20 分将进行劝退。

(三) 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。

第六章 奖惩制度

 (一)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,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 作积极性,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,特定本制度。

(二) 奖惩标准如下:

(1)奖励

1.成员如有在一个月未出现缺勤、请假(此缺勤、请假包 括全体成员大会、查早餐、社会实践、平时临时的通知)者一律 加 2 分。

2.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 2 分。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 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 2 分。

3.自愿为学院比赛加油者加 2 分。

4.积极为学院取得荣誉者加 2 分。 5.自愿参与活动者加 2 分。

 (2) 惩罚

一、以下按情节严重适当扣分

1.例会无故不参加者,扣 2 分/次,迟到早退扣 2 分/次, 没有会议记录的,扣 1 分/次,没戴会牌者,扣 1 分/次。玩手机交头接耳者,扣 1 分/次。扰乱例会秩序者,扣 5 分/次。

2.值勤无故不参加者,扣 2 分/次,迟到早退扣 2 分/次; 缺勤(迟到 5 分钟算缺勤),扣 3 分/次;

3.不按时撰写工作计划和总结,不及时上交各类资料,无 计划、总结以及其他资料扣 3 分,迟交扣 2 分/次,迟交一天 视为空缺扣 3 分/次;

4.学生会组织安排活动,无故不按要求参加,故意推脱每 次扣 5 分/次,活动中如有不遵守纪律者扣 3 分/次

5.如果未到办公室值班并且未请假者扣 2 分/次,未去 站岗或未去查寝未请假者则扣 4 分/次,未去晨跑并且未请假 者扣 5 分/次,部门开例会未向部长请假缺勤者扣 3 分/次。

6.请假三次算一次缺勤(缺勤者扣 5 分/次),活动缺勤 三次者取消评优资格

7.对于循私舞弊,以权谋私,有“偏向性”追求特权破 坏本会声誉的学生会成员,第一次给予私下口头警告,第二 次给予全学生会通报批评,第三次给予劝退警告,部长或副 部长予以撤职,若再犯,则予以学生会除名处分。

(以上惩罚触犯任何一项,先扣分,并且抄惩罚制度一遍。 如有下次,翻倍处理)

 二、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:

1.内部搞分裂,搞帮派,不团结他人,影响工作开展者

2.言行严重败坏学院、学生会形象者

 3 .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,考察期为两周,表现良好可以继 续留任原职。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。

 4.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,一经查实,自动退出学生会。

 (三) 学生会评优制度

 (1) 学期末进行一次评优活动,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 名先进工作者人选,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负责。

 (2) 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:

 a. 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三次,第一次由纪检部问清缘 由,如果没有合适的缘由则写 800 字检讨书(并且扣 5 分),如 果发生第二次此类事则再次问清缘由,如没有合理的缘由则写 1 500 字检讨书(并且扣 10 分),如果发生第三次则不得进行学 末的“先进个人”的评比。如果有第四次则劝其退会。

 b. 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,在工作中表现突出, 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。

c.不得有违纪白榜行为。

 注:(1)本制度由环保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, 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。

(2)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,但 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。

(3)本制度由公布_x0008__x0008_之日起实施。

 

环保学院学生会

2020 年 11 月


终审:环保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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